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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法律的产生、本质和作用(P74)
(1)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本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3)作用: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2、法律在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的特点(P74)
(1)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治)
(2)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法治)
3、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P75)
①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
②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
③唐朝时,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
4、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P75-P77)
(1)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地位:人类法律文明的进步促进了法学思想的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谱写了人类法治思想史上的新篇章。
(2)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
①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②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③★法的决定因素: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④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⑤★法的特征:A.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⑥法的职能: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5、我国当代法的性质(P77)
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6、影响法治建设的因素(P77)
①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
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7、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P77-P79)
①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③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
8、宪法的地位(P78相关链接)
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
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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